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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玻网】东方网7月23日消息,建筑用钢化玻璃被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然而连续3年,本市生产的建筑用钢化玻璃产品抽查合格率均未超过九成。市质监局昨天公布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沪产67批次建筑用钢化玻璃经检验,有8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8%,而此前两年相关产品的合格率分别为73.9%和87.1%。
玻璃产品遭遇破坏,容易产生尖锐的长条碎片,对人体产生伤害,因此我国强制标准《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规定,钢化玻璃产品碎裂后产生的碎片状态必须符合要求。本次抽查中,上海豪迪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公称厚度12毫米,2013年3月16日生产)、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光伏超白压花钢化玻璃(公称厚度4毫米,2013年3月16日生产)等6批次产品在该项目上不合格。
此外,钢化玻璃还应有相当的能力来承受人体等重物的冲击。检验发现,上海市北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建筑用钢化玻璃(公称厚度6毫米,2013年3月8日生产)等3批次产品在抗冲击性项目上落马,实际使用中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隐患。上海市北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网站提供的“工程名录”显示,包括来福士广场、中远两湾城、梅龙镇广场、上海火车站候车大厅等在内的近百个知名项目都使用了该公司玻璃产品。而另一家“榜上有名”的上海名亮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去年也曾因产品碎片状态不合格,被质监部门抽查发现并曝光。
截至今年4月,本市建筑用钢化玻璃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67家。自2003年开展安全玻璃产品认证以来,大多数的钢化玻璃生产企业都通过了产品认证,企业必须在出售的产品本体上丝印或粘贴3C标志,或者在其较小外包装上和随附文件(如合格证书)中加施3C标志,消费者购买时须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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