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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玻璃幕墙安全鉴定 每10年一次

来源:东南快报 2009/5/13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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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场、电影院、体育馆,或是有玻璃幕墙的住宅,业主须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不然要被公示。这是昨日福建省建设厅下发的《深入开展既有玻璃幕墙普查通知》中,做出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全省建档登记的既有玻璃幕墙592个。上述《通知》要求建设和房要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开展玻璃幕墙的普查和建档,特别是8层以上以及商场、电影院、体育馆等人流密集的建筑物,和青少年、幼儿活动等公共场所尚未建档的既有玻璃幕墙。于今年9月30日前完成建档登记,并在相关部门之间共享。

    此外,建立安全性鉴定告知制度。房地产部门将督促业主履行既有玻璃幕墙安全使用和维护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性鉴定或修缮,及时提醒业主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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