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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开始实施

来源: 作者:佚名 2004/6/4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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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以及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等,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这是新颁布的《乌鲁木齐市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的。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必须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还包括,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较终装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拦板;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厅等部位。
乌鲁木齐市建委监督电话:4637043。
 安全玻璃,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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