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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皮决议公告

来源: 作者:佚名 2003/10/2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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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1日在公司总部302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监事会主席和部分高等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伯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调整对天津日板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FG")项目的收购方案,并授权经理部签署收购TFG项目的有关文件。
  此项收购的原方案为收购日本板硝子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板硝子")和住友商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住友")分别所持TFG65%和10%的股权(详见本公司2003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经济权益凭证报》、《南华早报》的收购情况公告),现调整为在TFG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情况下,本公司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价款收购日本板硝子所持TFG40%的股权和住友所持TFG10%的股权,并为TFG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
  由于股份收购协议的谈判还在进行之中,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视进展情况,根据《股份公司凭证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收购和担保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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