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287次浏览
【中玻网】工信部3月30日消息,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持续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经商有关部门,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
《条件》称,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入资金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较低资本金比例为20%。
《条件》明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版权说明:中玻网原创以及整合的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标明文章来源
免责申明:以上观点不代表“中玻网”立场,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中玻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中玻网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及应用建议。但因转载众多,或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故仅标明转载来源,如标错来源,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571-89938883,我们将第一时间更正或者删除处理,谢谢!
上一篇:德国光伏发展的较新情况与启示
【中玻网】自律自强转型升级智能制造创新发展工程玻璃分会2025年第一次会长(扩大)工作会议顺利召开2025年4月25日,针对当前因传统...
2025-05-07
引言:近日,由洛阳兰迪钛金属真空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迪)牵头,联合新疆建筑科学研究院、乌鲁木齐甘泉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