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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玻璃胶片(草案)
前 言
本标准(草案)与ISO12543-4:1998《建筑玻璃—夹层玻璃和夹层安全玻璃第4部分耐久性试验方法》的一致性为非等效。
本标准(草案)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草案)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草案)由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草案)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本标准(草案)参加起草单位:天津三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草案)的主要起草人:崔九峰(天津三瑞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标准(草案)为初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夹层玻璃、装饰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片。其它夹层玻璃用胶片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较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较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0220-2006塑料薄膜和薄片 样品平均厚度、卷平均厚度及单位质量面积的测定 称量法(称量厚度)
GB/T 1040.1-2006/ISO 527-1:1993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靠前部分:总则
GB/T 1040.3-2006/ISO 527-3:1995塑料 拉伸性能的测定 第三部分:薄膜和薄片的试验条件
GB/T 1034-2008塑料 吸水性的测定
GB/T 2680-1994 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接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试验
GB/T 2410-2008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的测定
GB/T 282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GB/T 5137.2-2002 汽车安全玻璃试验方法
HG/T 3862-2006塑料颜色指数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晶点 crystal particle
是指EVA胶片内部出现的类似晶体状的、无色或微颜色透明的点状物,通常是由于熔体内因原料熔化不均匀或添加剂在冷却定型时形成的光学密度不均匀的物质。
3.2 水纹 ripple
是指EVA胶片在生产过程中因辊轮表面冷却水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线状印迹。
3.3 气泡 bubble
是指EVA胶片生产过程中未排净而残留于产品中的泡状气体。
3.4 糊点 burnt point
是指EVA胶片生产过程中分解变黄或变黑的点。
3.5 杂质 impurity
是指产品中夹带的与EVA胶片不相容的其他可见物。
3.6 油滴 oil drop
是指EVA胶片表面存在的点状油渍。
3.7 泪滴 bead
是指EVA胶片表面粘附的泪痕状物质。
3.8 卷平均称量厚度 average gravimetric thickness of a roll
是指通过测量EVA胶片卷的长度、平均宽度、净质量和胶片的密度计算得到的厚度。
3.9 测量厚度 measured thickness
是指通过测厚仪测量EVA胶片直接得出的厚度。
4 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称量厚度分为0.25 mm、0.38mm、0.76mm等。
4.2 按产品颜色分为无色EVA胶片和有色EVA胶片。
4.3 按产品的用途分为建筑用胶片和装饰用胶片。
5 技术要求
5.1 建筑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装饰夹层玻璃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胶片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建筑夹层玻璃用EVA胶片的技术要求
项目 | 技术要求 | |||||
卷平均称量厚度 | 0.25mm | 0.38mm | 0.76mm | |||
外 观 质 量 | 外观 | 表面平整 , 不存在划伤;不允许出现折皱和粘连。 | ||||
水纹 | 肉眼观察不可见。 | |||||
可见缺点(晶点、杂质、气泡、糊点、油滴、泪滴等点状缺点) | 直径≥5mm的点状缺点不允许存在。 | |||||
0.5mm<直径<5mm 每50米≤3处 | 0.5mm<直径<5mm 每50米≤2处 | 0.5mm<直径<5mm 每50米≤2处 | ||||
直径≦0. 5mm的点状缺点不作为缺点考虑,但如果直径≦0. 5mm的点状缺点密集存在,则每个密集存在区视为一个直径> 0.5mm 的缺点。0.5mm<直径<5mm的缺点需要用显著标记物(如纸条)在侧面进行标识。 | ||||||
厚 度 与 尺 寸 | 卷平均称量厚度偏差(mm) | ±0.02mm | ±0.02mm | ±0.03mm | ||
测量厚度偏差(mm) | ±0.02mm | ±0.02mm | ±0.03mm | |||
横/纵向测量厚度均匀度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30 μ m。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30 μ m。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40 μ m。 | |||
长度 (m) | 不少于标注长度 | |||||
宽度(mm) | 不少于标注宽度 | |||||
吸水率 (%) | <0.6 | |||||
热收缩率(%) | ≤25 | ≤25 | ≤20 | |||
敲击值 | ≥5 | |||||
拉伸强度 (MPa ) | ≥12 | |||||
断裂伸长率 (% ) | ≥200 | |||||
颜色指数(%) | ≤10 | |||||
耐辐照性 | 2000h光谱辐照后断裂伸长率、拉伸强度的变化率均不超过初始值的20%,无色EVA胶片的颜色指数变化量不超过5;有色EVA胶片的透光率变化量不超过5%。 | |||||
≤10 | ||||||
可见光透射比(%)(2mm白玻夹层) | ≥85 | |||||
雾度(%)(2mm白玻夹层) | ≤2.5 | |||||
注1:其它厚度的EVA胶片产品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2:密集存在指在直径300mm的圆内,点状缺点存在>10个,且相邻缺点间距小于5mm。 注3:有色EVA胶片的可见光透射比、雾度值不做要求,由供需双方确定。 | ||||||
表2 装饰夹层玻璃用EVA胶片的技术要求
项目 | 技术要求 | |||
卷平均称量厚度 | 0.25mm | 0.38mm | 0.76mm | |
外 观 质 量 | 外观 | 表面平整,不存在划伤;不允许出现折皱、粘连。 | ||
水纹 | 肉眼观察不可见。 | |||
可见缺点(晶点、杂质、气泡、糊点、油滴、泪滴等点状缺点) | 直径≥5mm的点状缺点不允许存在。 | |||
0.5mm<直径<5mm 每150米≤6 处 | 0.5mm<直径<5mm 每100米≤4处 | 0.5mm<直径<5mm 每50米≤2处 | ||
直径≦0. 5mm的点状缺点不作为缺点考虑,但如果直径≦0. 5mm的点状缺点密集存在,则每个密集存在区视为一个直径> 0.5mm 的缺点。0.5mm<直径<5mm的缺点需要用显著标记物(如纸条)在侧面进行标识,每处加让1m。 | ||||
厚 度 与 尺 寸 | 卷平均称量厚度偏差(mm) | ±0.02mm | ±0.02mm | ±0.03mm |
测量厚度偏差(mm) | ±0.02mm | ±0.02mm | ±0.03mm | |
横/纵向测量厚度均匀度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40 μ m。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40 μ m。 | 100mm距离内横/纵向任意两点厚度偏差小于50 μ m。 | |
长度(m) | 不少于标注长度 | |||
宽度(mm) | 不少于标注宽度 | |||
吸水率 (%) | <0.6 | |||
热收缩率 (%) | ≤25 | ≤25 | ≤20 | |
敲击值 | ≥5 | |||
拉伸强度 (MPa ) | ≥10 | |||
断裂伸长率 (% ) | ≥200 | |||
颜色指数(%) | ≤10 | |||
耐辐照性 | 2000h紫外线辐照后断裂伸长率、拉伸强度的变化率均不超过初始值的30%,无色EVA胶片的颜色指数变化量不超过8;有色EVA胶片的透光率变化量不超过10%。 | |||
可见光透射比(%)(2mm白玻夹层) | ≥80 | |||
雾度(%)(2mm白玻夹层) | ≤7 | ≤10 | ≤15 | |
注1:其它厚度的EVA胶片产品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注2:密集存在指在直径300mm的圆内,点状缺点存在>10个,且相邻缺点间距小于5mm。 注3:有色EVA胶片的可见光透射比、雾度值不做要求,由供需双方确定。 |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试验均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 温度: 20℃±5℃;
b) 相对湿度:30%~60%
c) 大气压力:
6.2 外观质量检验
6.2.1检验装置
在有良好照明台面的工作台上通过透过光观察产品。工作台面尺寸应不小于观察的样品,照度均匀,适宜于目视观察。
6.2.2检验
随机抽取胶片样品,将样品平放在玻璃台面的工作台上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明条件下,距样品500mm处目测观察试样外观。
检验外观质量时,计算杂质、污物及气泡等缺点的直径时,单一缺点应取其非常大长度和非常大宽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直径。
6.3 厚度与尺寸检验
6.3.1检验装置
选用较小刻度至少为0.01mm的测厚仪;较小刻度为10mm的卷尺;较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衡器精度至少是读数的0.5%
6.3.2卷平均称量厚度试验
按GB/T 20220-2006的规定进行试验。
6.3.3测量厚度的偏差和均匀度试验
按图1的要求制备出EVA胶片的试样,并在温度为20℃±3℃、湿度为30%~40%条件下放置10~30分钟。胶片试样全宽方向不少于16个测量点,卷取方向不少于32个测量点,测量点间距为25mm,但EVA胶片边缘50mm除外,所有点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厚度值,数据修约至2位小数。
根据厚度检验记录的数值,按100mm间距依次计算相邻两点的厚度差,此厚度差的非常大值为EVA胶片的测量厚度均匀度。
图1 试样剪取示意图
6.3.4长度和宽度试验
每卷长度用精度至少为10mm的卷尺测量,宽度用精度为1mm的钢直尺或测量。
6.4 吸水率试验
6.4.1试验装置
真空加热箱,温度控制精度为1℃;精度为0.0001g天平。
6.4.2试样制备
剪取胶片试样3片,尺寸规格为50mm×50mm。
6.4.3试验程序
按GB/T 1034-2008中的6.3规定的方法1进行试验。
6.5 热收缩率试验
6.5.1试验装置
温度可加热至60℃±1℃的烘箱;精度为1mm的钢直尺。
6.5.2试样制备
按图2在室温(20℃±3℃)沿EVA胶片宽度方向,等间距切取长方形试样3片,长方形长边平行于流延方向,长度为150mm,长方形短边平行于胶片宽方向,宽度为120mm。
图2 热收缩试验试样剪取示意图
6.5.3试验程序
试样在室温(20℃±3℃)放置至少2小时后,用笔在试样表面画一条直线,线长度为100mm,平行于长方形的长边。记录平行于长边线的初始长度L0,将试样放入铺有滑石粉的托盘中,然后将托盘和试样置入60℃±1℃的烘箱加热1小时,取出样品自然冷却到室温环境(温度20℃±3℃)测量平行于长边线的长度L。根据式(2)计算每一样片的长度方向收缩率:
热收缩率%= (2)
式中:L0 为加热前长度;L为加热后长度。
取3片试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样品的热收缩率值。
6.6 敲击值试验
6.6.1试验装置
重量为454g平头铁榔头,敲击试验箱(如图3所示)。
图3敲击试验箱示意图
6.6.2试样制备
按正常夹层工艺制备成300mm*76mm夹层玻璃试样3块。
6.6.3试验程序
将试样放入-18℃±1℃的环境中保温2小时,取出后放入敲击试验箱,立即从玻璃底部开始用榔头敲击玻璃,如图4所示,直至试验样品的长度方向100mm左右均被敲碎。正确敲击后,玻璃应碎为小颗粒,玻璃原表面均应破坏。将敲碎后的试样放置30min,并且玻璃表面无冷凝水后,统计计算暴露胶片的面积,确定该试样的敲击值,敲击值见表3。
图4 敲击值试验敲击方式示意图
表3 敲击值的判定
敲击后露出胶片的表面积S(%) | 敲击值 |
95≤S≤100 | 0 |
90≤S<95 | 1 |
85≤S<90 | 2 |
60≤S<85 | 3 |
40≤S<60 | 4 |
20≤S<40 | 5 |
10≤S<20 | 6 |
5≤S<10 | 7 |
2≤S<5 | 8 |
S<2 | 9 |
6.7 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6.7.1试验装置
采用满足GB/T 1040.1-2006和GB/T 1040.3-2006 规定的拉伸试验专项使用设备,并备有专项使用夹具。
6.7.2试样制备
试样形状和尺寸按GB/T 1040.3-2006中5型试验的规定制作,每组试样不少于5个。
6.7.3试验条件
试验速度(空载)500mm/min ± 10%。
6.7.4试验程序
试验步骤按GB/T 1040的规定进行,并计算拉伸强度和断裂延伸率。
6.7.5试验数据处理
试验结果以每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每个试样的试验值与平均值之间偏差不大于15%,大于15%的舍去,剩余试样少于原始试样数的50%时,应重新取样试验。
6.8 颜色指数
按照HG/T3862-2006的规定进行测量。
6.9 耐辐照性
6.9.1试验装置
老化试验设备的要求见附录A。
6.9.2试样制备
切裁一片300 mm×300 mm胶片直接放置于两片2mm白色玻璃中间。
6.9.3试验程序
将制作好的试样放入老化试验机中,控制试验样品玻璃表面温度45±5℃,照射2000小时时间后,取出试样按照6.9的要求进行老化后胶片的拉伸强度和断裂延伸率的测试;计算老化前后拉伸强度和断裂延伸率的变化率。
按照6.10进行老化后的颜色指数测试, 计算辐照前后颜色指数的变化量:
(3)
式中: 辐照老化后颜色指数;
辐照前颜色指数。
6.10 紫外线透射比
按正常胶合工艺或类似快速胶合设备制备2mm白玻+EVA+2mm白玻的夹层玻璃样品3块,样品尺寸规格为100×100mm。按GB/T 2680-1994规定进行试验。
6.11 可见光透射比
按正常胶合工艺或类似快速胶合设备制备2mm白玻+EVA+2mm白玻的夹层玻璃样品3块,样品尺寸规格为100×100mm。按GB/T 2680-1994规定进行试验。
6.12 雾度
6.12.1试验装置
分辨力为0.01%的雾度仪。
6.12.2试样制备
按正常胶合工艺或类似快速胶合设备制备2mm白玻+EVA+2mm白玻的夹层玻璃样品3块,样品尺寸规格为100×100mm。按GB/T 2410-2008规定进行试验。
6.12.3试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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