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0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了浙科发高(2009)289号《关于认定微宏软件技术(杭州)有限公司等236家企业为2009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的文件,浙江德斯泰塑胶有限公司名列其中,被认定为浙江省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获得此项殊荣后的浙江德斯泰塑胶有限公司在以后的技术创新上更有信心,技术实力更加有保障。在相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将会在PVB行业领域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未来,德斯泰将继续贯彻科技创新,立足当前,关注未来,为领跑PVB行业坚持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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